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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祝贺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荣获国家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来源: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作者: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发布时间:2026-02-06 91次浏览
来源: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作者: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发布时间:2026-02-06
91次浏览
近日,国家民政部颁发《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民发〔2025〕65号),经过严格的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被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成为此次评选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女性社会组织!
这是协会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之后,获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这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在党建引领、内部治理、专业服务、诚信自律、担当奉献等各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党和国家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与广泛赞誉!
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自1995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自律、维权、服务”的宗旨,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协会组织已实现全区12个盟市、1个计划单列市及30多个旗(县、区)全覆盖,拥有会员3700多名,是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系统中首个完成地市级组织全覆盖的省级协会,形成了广泛而有力的女性企业家网络。
柔肩担重任,赤诚写华章。近十年来,协会带领4356家会员企业积极投身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营收达2877.18亿元,实现利税367.16亿元,累计解决就业 408450人(其中,解决贫困地区就业64714人),为地方财税收入做出积极贡献;广大女企业家热心公益,累计捐款捐物总价值超过5亿元,以实际行动彰显社会责任与大爱情怀,成为自治区保就业、促民生、稳增长的重要力量。
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属于协会每一位奋进的姐妹!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朱桂莲深情表示:衷心感谢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等各级领导部门长期以来的鼎力帮助与大力支持!这份荣耀,是3700名会员姐妹弘扬“蒙古马精神”,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奋斗出来的珍贵成绩单!
新征程,再出发!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协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将把这份殊荣化为砥砺前行的强大动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主动上手破解难题,发扬“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勇于攻坚克难。
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行动,乘风破浪,开拓进取,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团结带领全体会员,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加主动地融入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奉献社会公益,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加磅礴的巾帼智慧和力量!
供稿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