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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我与祖国同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通知
来源: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作者: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9-06-13 4953次浏览
来源: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作者: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9-06-13
4953次浏览
关于开展“我与祖国同行”女企业家
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会员、各团体会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了展现女企业家及其企业伴随祖国成长、创业创新取得的成绩,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决定:以“我与祖国同行”为主题,开展一次女企业家优秀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由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的直接会员、各团体会员所属女企业家会员和协会工作人员本人拍摄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参评。
二、作品内容
参加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作品,内容以歌颂党的领导、歌颂改革开放、礼赞新中国为主旋律,既可以从不同侧面展现女企业家立足岗位、创业创新的风采,也可以反映女企业家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绩。作品风格不限,每幅作品由作者自拟标题。
三、作品要求
1、参与本次活动的作品,必须为女企业家会员本人原创,每人限3件以内。
2、投稿参评的作品一律以数码相片作品形式,黑白、彩色不限,统一为JPEG格式,相机图片大小在5M以上,手机图片大约在2M以上,不得进行PS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修饰和操作。
3、参评作品需标明作者、单位及职务(含公司名称及所任职务、所在女企协及担任的职务)、联系方式、作品标题(注意要尽量避免雷同化)、作品简单创意说明和意义阐述。
四、时间安排
1、投稿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止。
2、8月下旬至9月中旬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定。
3、9月底公布本次活动费评选结果;获奖作品首先在协会网站和协会微信公众号登出,之后择时通过其他方式展示和传播。
4、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设立优秀作品奖、优秀创意奖、优秀画面奖、优秀组织奖。
五、投稿方式
1、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的直接会员可直接投稿;各团体会员组织所属会员投稿。欢迎广大会员积极踊跃投稿。
2、投稿作品需以附件形式发邮件到xcb@cawe.org,邮件主题为:所属女企协+投稿人姓名+《作品名称》,如:北京张××《绽放风采》,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
中国女企协联系人:
信息与宣传部 李晓静 01068701915,13810011990。
附件:
“我与祖国同行”女企业家参评摄影作品登记表
作品1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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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2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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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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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1创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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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2创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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