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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企业家协会部署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来源: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作者: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7-10-15 35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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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7-10-15
3527次浏览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围绕企业家成长发展出台的专门文件。《意见》的印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家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对新时期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强化企业家队伍培育、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国女企业家协会是女性企业家为主体组成的联合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意见》,对协会的工作、对全体会员及其会员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为了引导广大会员学习好中央文件精神,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女企字【2017】28号),对学习做出部署。
协会《通知》提出,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意见》,以三个“营造”阐述了构建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问题,即: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以三个“弘扬”概括了优秀企业家精神内涵,即: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以三个“加强”明确了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路径和方法,即: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这份文件的印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家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对新时期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强化企业家队伍培育、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国女企业家协会是女性企业家为主体组成的联合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意见》,对协会的工作、对全体会员及其会员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协会《通知》要求:全体会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政策内涵,要在阅读原文的基础上,联系本人成长及本企业发展实际,认真思考,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完善企业发展战略和举措;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要模范带带头,自觉重视和加强自身学习;各地团体会员要把组织好本协会会员的学习作为当前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可采用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举办心得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帮助广大会员加深对《意见》内容的理解、领会,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要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近期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团体会员自办的各类宣传载体,都要把学习、贯彻好《意见》作为一项重点宣传内容,一方面交流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解读《意见》的重点内容,另一方面可结合《意见》归纳提炼的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地宣传优秀女企业家会员及其企业的先进事迹和发展成果,进一步扩大协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各地团体会员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信息,要及时报送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也欢迎广大会员将个人学习的心得体会发至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以利会员之间分享交流、加深认识、共同提高。
10月10日,中国女企业家协会日常工作机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提出:协会工作人员要带头学好《意见》,深入领会《意见》精神,结合协会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交流各地会员的学习情况,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加深认识、共同提高;要组织一定力量,梳理研究与党和国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等相关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为会员成长及其企业发展提供帮助;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总结先进典型,发挥优秀女企业家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激励广大会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事业中做出新的贡献!